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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中国古代法制法律的起源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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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法制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开始,经过四千多年没有断的发展,以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资料充实著称于世。

  最早记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时期的古籍尚书。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语。

  法律起源于传说时代,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发展过程。古代法律起源的途径有二

  一是自黄帝时便日益频繁的部落战争,导致了刑的出现,即古人所言刑出于兵。这种以军事首长权威为后盾的法是后世刑律之源。

  二是部落时期的庄严的祭礼导致了礼的形成与发展。这种以神权为后盾的法,其内容博大精深,其即包括了家的典章家族的规约民间的俗,也包括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追求,是古代法的精神与核心之所在。

  法律在形成时,特色已然形成。源于战争的刑,格外重视法的威慑力,手段也极为残酷;源于祭祀的礼,则带有浓厚的血缘亲情,手段也较为温和,融残忍与温情为一体也正是古代法律的特色。

  一夏代法制

  法律和家是相互依存的,有家就要有法律。伴随着夏王朝奴隶制家的建立,夏朝奴隶制法律也就应运而生了。

  夏朝法律制度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与军事活动有关,与刑罚有着密切的联系。古代有刑起于兵和兵刑同制之说。刑起于兵的刑是指法律,是说法律的起源与战争有关。

  惯法为主要法律形式,出现了制定法,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1法律制度禹刑

  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是最早的奴隶制法,基本内容如下

  墨劓膑宫大辟五刑

  2刑事法律规范

  夏刑三千条,因史料缺乏,已难考证,只从片断记载可以看出,有以下罪名

  1昏墨贼。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云昏墨贼,杀。昏是恶而掠美,墨是贪以败官,贼是杀人不忌。即抢劫罪贪污罪故意杀人罪,昏墨赋三罪,都依法当杀。

  2不孝罪。学经?五刑章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夏朝是早期奴隶制家,民族血缘观念还相当浓厚,崇拜祖先神是人们同遵守的重要俗。而提倡孝道的根本用意是忠君。在奴隶主阶级看,不孝会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安定。不忠会危及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巩固。所以,不孝罪也是处死刑。

  3威悔五行,怠弃三正。尚书?甘暂记载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这是夏启在甘地发兵时宣布有扈氏犯的两条大罪。郑玄注五刑,四时威德所行之政也。威侮,暴逆之;三正,天地人之正道。所谓四时,指春夏秋冬,作泛指天意解释。所谓威德,指美好的品德,意思是启是有道之君,执掌朝政乃是上天之意,有扈氏暴乱反对启,就是不敬天命。正古代称官为正。三正即三孤。其正职称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副职称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怠弃,即怠慢放弃,不服从的意思。不服从夏启的官吏,就是不从王命。威侮五行,就是有扈氏犯了不敬罪和谋逆罪,故天用剿绝其命。

  4先天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尚书?胤征引夏之政典说先天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天时,就是根据历象之法,对四时节气,弦望晦溯之计算对节气进行简单的讲解。孔子说禹致孝乎鬼神尽力沟洫。即夏代崇拜鬼神和重视农业生。祭祀鬼神和农田耕种都要求准确地掌握时辰季节和气象的变化,早于天时或者晚于天时,都杀无赦。

  3民事经济法律规范

  1关于征收田赋和夺贡的法令。左传?哀公七年说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这说明夏朝对被征服的远方氏族部落的税收,是采取掠夺贡物的办法。据禹贡记载,夏朝直接统治的区域,实行咸则王壤,成赋邦。即根据土地的肥瘠分为上下三等,再按等和收成征收贡赋。孟子?滕文公有所谓夏后氏五十而贡的记载。

  2关于保护森林和水资源的法令。据逸书记载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入夏三月川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就是春天禁止上山砍伐树木,夏天禁止到湖泊捕捞鱼鳖,保护森林,保护水资源。

  3婚姻与继承制度。从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里,详细排列的夏氏家族的血缘世系,充分表明了夏朝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王位世袭制。

  4军事法律规范

  尚书?甘誓记载着启伐有扈氏时的军令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本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用厚赏重罚激励和强迫作战者,服从命令,勇敢杀敌行军打仗,执行任时,要求步调一致,严守纪律,足见其军法十分森严。

  5刑事政策和适用刑罚的基本原则

  据尚书?大禹谟记载,皋陶曾对舜说帝德罔愆QIANG过失,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罪弗及嗣,赏延于世,宥YOU过无大,刑故无,罪疑惟轻,功震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所谓罚弗及嗣。即罪责自负施用刑罚仅限本人,不株连子孙。赏延于世,赏功要世代不遗。宥过无大,过失犯罪,罪虽大,后果严重,也可宽宥,从轻处罚。刑故无,故意犯罪,罪虽,后果不重,也要处刑,不得宽免。罪疑惟轻,犯罪事实不清,凡有疑问的,处刑要从轻。功疑惟重,对有功者,虽有疑问,也要重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宁肯不按常规办事,也不能错杀无罪的人。

  又据尚书?胤征记载,胤侯出征羲和时,对其部众说。奸厥渠魁,胁不罔问。意思是灭其首罪,胁从不问。这些刑事政策和原则,体现了区别对待和谨慎用刑的思想,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夏朝作为早期奴隶制社会,阶级斗争尚不甚尖锐的特点,对于后世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6赎刑

  赎刑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赎罪与赔偿,最早见于古籍的是尚书?舜典记载的金作赎刑,即以铜赎罪。史记?准书司马贞索引引尚书大传说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二千馔,馔与撰同,六两为一馔。

  路史?后记也说。夏后氏罪疑惟轻,死者千馔,罪五百,下罪二百。尚书?吕刑?书序说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即西穆王命令吕候多照夏代的赎刑。制定西的赎刑。既然是训夏赎刑,就说明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并为后世所沿用。

  二商代的法律制度

  商代的立法思想有殷受天命,神权法思想占据主导地位,用天讨与天罚证明其刑罚的合理性,加强其威慑力。

  主要法律汤刑官刑民居之法车服之令。

  三西法律制度

  西在禹刑和汤刑的基础上,制定了九刑。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据尚书·吕刑所记,代的刑罚,有墨脸上刺字涂青劓割鼻刖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有三千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1西时期法律概况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0年

  1法律指导思想

  西法制的指导思想是在夏商两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基础上发展起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理论。它除了继续强调天命外,还对统治者提出了道德上的要求。明德慎罚实际上就是强调将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即统治者首先要用道德教化去感化民众,使天下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审慎宽缓。

  2宗法制度

  西建立起了完整的以掌握家和社会最高权力的天子为核心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家制度相结合的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为目的的宗法制度。其特征是

  ①嫡长子继承;

  ②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③各级诸侯王卿大夫和士既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家政权,家同构。

  3法律形式

  ①经公制礼后,礼成为法律规范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②穆王制定了吕刑,又称甫刑;

  ③九刑是史料记载的朝的较完整的刑书,是定罪科刑的依据;

  ④遗训及殷彝等前代先王留下的规则惯。

  2礼与刑的关系

  1礼的渊源与发展

  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夏商时代已经存在作为言行规范的礼,西初年公制礼,形成一个庞大的礼治体系。夏商的礼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2礼的性质

  礼具备现代社会关于法的构成要素所必需的规范性家意志性和家强制性,具有法的性质,在家及社会的行政司法宗教教育伦理道德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发挥着广泛的调节作用。

  3礼与刑的关系

  礼与刑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二者相辅相成,同构成了西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刑是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裁。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一项法律原则。礼不下庶人并非说礼对庶人没有约束力,而是强调礼是有等级有差别的,不同等级之间不能僭越。刑不上大夫也并非说大夫以上贵族的犯罪绝对不会适用刑罚,而是指其在一般情况下会受到程度不同的优待。

  3刑事法律制度

  1主要罪名

  ①不孝不友;

  ②犯王命;

  ③放弑其君;

  ④杀越人于货;

  ⑤群饮;

  ⑥违背盟誓;

  ⑦失农时。

  2主要刑罚

  ①主体刑罚体系仍为夏商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②圜土之制限制受刑人的自由于监狱之内并使之服劳役,是有期徒刑的开端;

  ③嘉石之制将轻微犯罪的人束缚手脚,坐于嘉石之上思索,然后在司空的管辖下劳役一段时间后释放,是一种早期的拘役管制刑;

  ④赎刑用一定数量的财物折抵刑罚,穆王吕侯进行法律改革后完备;

  ⑤流刑大多数时候仅适用于少数上层贵族。

  3主要刑法原则

  ①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②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③罪疑从轻从赦;

  ④宽严适。

  4刑事政策

  刑罚世轻世重,即根据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决定刑罚的宽严轻重,其标准是刑新,用轻典,刑,用典,刑乱,用重典。

  4民事法律制度

  1民事制度

  ①土地和臣民都属王所有,其它一些基本的生生活资料,包括作为物的奴隶均属私有。西后期出现土地的私人所有权;

  ②西已有债的称谓,出现了因契约和因侵权以及损害赔偿而生的债,3民事契约有质剂傅别两种,前者用于买卖关系,后者用于借贷关系。

  2婚姻制度

  ①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一夫一妻多妾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②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

  ③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七出三不去,决定权掌握在男方家长手。

  3继承制度

  实行嫡长子继承的宗祧继承制度,主要是身份和地位的继承,财继承附属于内。嫡长子继承对整个家族的统治,包括对其成员的领导权与其财的支配权。

  5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①王掌握最高审判权与裁决权;

  ②司法官员为大司寇,为六卿之一,其属官为司寇;

  ③各级封建领主在其领地内拥有独立的司法权。

  2主要诉讼制度

  ①区分民事为讼,刑事为狱;

  ②以当事人或受害人自诉为主,缴纳束矢钧金作为诉讼费,限制子告父卑下告尊长;

  ③以五听审案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④重视图比傅别约剂及盟誓等证据;

  ⑤建立读鞫乞鞫制度,判决当众宣布,当事人可以要求重审;

  ⑥严惩司法官员的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

  四春秋战时期法律制度

  改革与争霸战争并存,是春秋战时期的显著社会状况。可以说,春秋每一位霸主的出现都是改革的结果,战七雄之所以能并踞华大地,也是不断革新的结果。原因是,称霸战争需要以政治经济作为后盾,进行改革是迅速提升诸侯实力的必要手段。从春秋到战,是改革接着改革,战争连着战争,在改革家强盛,在战争力受创。春秋战时期社会就是在这种状况下发展进步的。

  1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1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①铁制农具得到应用,牛耕出现,生力得到极大发展,井田制遭到破坏;

  ②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③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开始加速衰落。

  2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①各立法公元前621年,晋执政赵盾赵宣子制事典,新兴地主阶级用其作为镇压旧贵族的工具,公元前513年,晋的大臣赵鞅荀寅将其铸在铁鼎上,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子铸刑书,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01年,郑执政驷歂杀析而用竹刑;

  ②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争论郑子铸刑书,遭到以叔向为代表的晋旧贵族的反对;晋赵鞅荀寅铸刑鼎时,遭到孔丘的强烈反对。

  3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促进了封建生关系的建立。它标志着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封建制法制的建立,成为秦汉以降历代封建法制的滥觞。它有利于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进步,为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战时期法律的发展

  1各的变法与立法运动

  ①魏李悝的新政尽地力之教;善籴;制定法经;

  ②商鞅相秦后,分别于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发布变法令进行变法,是战时期各最彻底的变法;

  ③楚吴起的变法逐渐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明法审令,推行法治。

  2立法指导思想

  ①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

  ②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③轻罪重刑。

  3李悝的法经

  1法经的主要内容

  ①法经分列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法典体系初备;

  ②明确宣布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打击重点直指反抗专制统治的行为;

  ③保护君主专制,维护等级特权。

  2法经的历史意义

  法经是我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在当时即生了巨大影响,为封建经济政治体制的确立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后世也生了重大影响,建立了后历代封建王朝立法的基本模式,是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之一。

  4商鞅变法

  1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①改法为律,明法重刑;

  ②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

  ③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

  ④奖励军功,奖励耕织;

  ⑤奖励告奸,什伍连坐;

  ⑥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

  2商鞅变法的意义

  商鞅变法,使秦大治,推动了秦的社会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发展,为秦打败其他各建立起统一的集权专制家奠定了基础。

  五秦代法律制度

  秦始皇采用战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秦帝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了极大的苦难。

  1统一后的秦代法制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

  秦代是历史上第一个集权的封建专制王朝。由于秦王朝存续时间非常短,再加上史料的限制,我们研究秦代法制,还必须综合秦统一之前的秦法制情况。

  秦代法制的指导思想其一是法家传统的重刑主义理论法网严密轻罪重罚;其二是统一法律法令由一统。秦代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实行一统。在政治体制上,秦代在设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下设诸卿,各司其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在经济方面,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并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在思想文化方面,统一文字。

  1秦代主要法律形式

  律即法律条文,是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典。

  令是皇帝针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

  式即程式格式。秦简有封诊式,是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及审讯等程序的司法规则和文书程式。

  法律答问是官方以答问形式对秦律律文所作的有效解释,它也是当时司法审判的参考依据。本章绝大部分案例即抽取自秦简的法律答问。

  法律文告是秦代各级官吏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但其效力通常仅限于发布者职权所辖的特定地区范围之内。

  程即章程规章,是对有关部门和具体事项的细则规定。

  课是关于检验考核督课工作人员的专门法规。

  廷行事是法庭的判例。秦简法律答问多有援引廷行事的例子,说明秦代已把司法机关的判例作为律文之外可兹援引的审判依据。

  2秦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①刑事法律

  包括法律答问盗律贼律捕亡律捕盗律等。秦律规定的主要罪名有盗窃罪贼杀伤罪诽谤罪不敬皇帝罪等等。秦代在刑罚制度方面,形成了一套包括身体刑劳役刑耻辱刑流放刑身份刑在内的刑罚体系,对后世刑制有较大影响。

  a罪名

  侵犯皇帝人身安全及尊严的犯罪,如贼盗诽谤妖言不忠谋反等。

  危害统治秩序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如投书贼杀伤斗杀伤等。

  思想言论方面的犯罪,如偶语诗书以古非今妄言等。

  侵犯封建所有权的犯罪,如盗徙封盗窃等。

  逃避赋税及徭役的犯罪,如擅徙匿户匿田失期乏徭等。

  军事上的犯罪,如降敌誉敌不得不能死等。

  官员的职犯罪,如犯令废令不胜任不廉不直纵囚失刑等。

  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如去夫亡娶人亡妻弃子逃嫁弃妻不书不孝等。

  b刑罚

  生命刑,即死刑。秦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多达二十余种,其较有代表性的有族坑定杀具五刑车裂等等。

  身体刑,即肉刑。秦代继续沿用奴隶制时期的墨黥劓剕宫笞,并把肉刑与劳役刑结合起使用,如黥劓城旦等等。

  劳役刑,即强制犯人劳动的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

  财刑又分为几种赀,是判处犯人缴纳财物或以劳役作为抵偿的刑罚;赎,是允许犯人以交纳法定的财物代替已经判处的刑罚。

  身份刑,是剥夺犯法者爵位官职等政治身份的刑罚,其刑名有夺爵废等。

  流放刑,在秦代称为迁。

  耻辱刑,在秦代主要指髡耐等象征肉刑的刑罚。髡是剃去头发和鬓须,耐是只剃鬓须。耻辱刑也常常与劳役刑并用,如耐为城旦等等。

  ②关于职官管理方面的法律

  秦简有大量涉及行政法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对于职官的管理,更是细密严格,它涉及到管理的任选调用考察等各个方面,如置吏律除吏律效律等等。

  ③关于经济方面的法律

  关于农业和土地管理,见于垦草令田律。

  关于畜牧业与牛马的管理,见于厩苑律牛羊课。

  关于手工业的管理,见于工律工人程均工律。

  关于粮草与府藏,见于仓律藏律。

  关于货币交易,见于金布律。

  关于关市贸易,见于关市律。

  ④关于军事方面的法律

  关于军功与封爵的军爵律劳律。

  关于边防时宜的戍律敦表律。

  ⑤关于司法行政与刑狱方面的法律。这类法规见于尉杂律封诊式等。

  2秦代司法制度基本健全

  秦的司法官吏体系的建立,不仅表现在组织上配备了一套官吏,同时还表现在建立了一套侦查破案审讯判决的诉讼制度。秦简封诊式的治狱讯狱指明了一般原则和其他式例。

  1主要诉讼制度

  ①诉讼的提出

  秦代的诉讼案件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方式向司法机关告诉

  官诉,即官吏纠举,类似于现代的公诉。

  举发,即个人向司法机关检举控告,提出诉讼。

  ②案件的审理

  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到庭讯问调查作审讯记录等主要内容。

  2监狱管理制度

  秦代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严密的监狱管理制度。例如对囚犯饮食衣着的供应标准和服劳役办法等等都有规定;还形成了一种利用轻罪刑徒监领重罪刑徒的管理办法。

  3监察制度

  秦已创立御史之制,在以御史府台为官署,以御史大夫为官长,对地方则派遣监御史。

  汉朝后,基本是在秦法的基础上改进完善。